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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X故意伤害案阅卷笔录

2009-02-15 08:36:03 来源:


袁X故意伤害案阅卷笔录

一、被告人袁X基本情况

    袁X,男,1974年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遂宁XX区人。199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2004年7月31日释放。2007年12月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,同月9日被批准逮捕。

二、起诉书指控事实(公诉机关:遂宁市人民检察院。审判机关: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)

    2007年11月中旬,杨板溪村在修建村道中,因沙石车过路问题与偏岩村七社村民发生纠纷。同月30日,被告人袁X为此与偏岩村村民协商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,同意沙石车经过。当日下午14时许,袁X得知偏岩村仍有村民在挖其沙石车必经的水泥公路时,便乘车赶到偏岩村七社村公路上,与正在挖路的袁XX(本案死者)、刘XX(本案伤者,轻微伤)等人发生争执,双方抓扯过程中,袁X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袁XX、刘XX。经法医鉴定,袁XX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刺断腋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被告人袁X的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第234条第二款之规定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另袁X系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

三、被告人供述:(2007年12月1日15:30至17:15分)

    11月30日中午,被告人请偏岩村部分村民吃饭,协调沙石车过路问题,下午1点过,被告人遇到同村村支书林X,林告诉被告人仍有人在偏岩村挖路阻挡沙石车,被告人遂邀请朋友一起到现场查看情况。因当时喝了酒,语气稍重,被告人与本案死者等人发生争执、抓扯。本案死者用石头砸中被告人面部,被告人并遭多人围攻,被告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舞,刺伤本案死者等二人,后被告人等人被偏岩村村民抓住殴打,将被告及林X打昏约三十分钟,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将被告人等人带到派出所。第二天刑事拘留。

四、证人证言

    1、闵X:我是袁X的朋友,我们六人到新桥袁X修路的地方看,没有想到打架,连东西都没有带。到偏岩村袁X先下车,我们在车上听音乐。不知怎么他们打起来,我们下车劝架,都没有带任何东西,我看见村民有的拿锄头、有的拿木棒在和袁X打,袁X手上拿着一把黑把的小刀,我刚走到跟前,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蹲在地上,是袁X夺的,有一个人拿着锄头在和袁波打,袁波用小刀夺了他大腿一刀。

    2、任XX:我们坐车到新桥偏岩村,几个农民在挖路,我们停车后,袁X先下车,我们几个在后面,袁X下车时说我先去跟村民说一下,他先和村民靠拢。我们刚走过去就看见袁X和村民打起来,我看到村民拿的锄头、洋铲等工具,袁X拿什么我没看清,刚打了几分钟,我就听到村民喊“袁X娃夺到人了”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子拿着铁锤,我怕他伤到人,就把他拦住。后村民越来越多,有村民在喊夺倒人了,我们害怕就准备跑,被村民们拦住,没跑脱,后被带到派出所。现场的村民很多,有二三十人,我都不认识。

    3、黄X:我们到新桥,帮袁X去新桥修路的地方去看一下,什么事情不清楚。袁X将两人夺伤。当时在路上有六七个人在挖路,袁波先下车,我们后下车,袁X走到挖路的村民身边,双方发生争执,其中一个四十左右的男子就和袁X发生抓扯,另外几个村民也上前帮忙抓扯,我们看到有五六个村民拿着洋铲、扁担等围着袁波打,我们就去劝架,我当时是拦着一个拿钢钎的妇女。袁X当时在和四五个男的抓扯,时间大概几分钟。我看见袁X拿着一把黑色折叠小刀在几个男村民面前比划,后我看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的倒在地上,他是和袁X在一起抓扯的。后我们见人受伤了就都往路上跑,没跑脱,被村民拦住了,后我们四人被带到派出所。袁X怎样夺倒村民的我没看见。

4、刘XX:那天我和袁XX等人在挖偏岩村的一条水泥路,结果被一个我不认识的娃儿带六七个人阻挡,我和袁XX被夺伤。那天我们挖路大概挖了长约90厘米,宽约50厘米的一个坑。那个娃儿用刀夺了我和表叔,我腿上被夺了一刀,表叔腿上也被夺了一刀,其余地方我没看见。

五、现场勘验笔录:

    现场位于偏岩村村公路上,成东西走向。东接新桥镇杨板溪村,西接省道205线。该段村公路宽300CM。村公路西段有120*123CM开挖路面。路上有多处血迹。

六、尸体检验报告

     1、胸部左侧平第三肋骨中线处有一大小为1.0*0.2CM斜形创口,深达肌肉;2、左背部肩胛骨处有一1.2 1.1CM创口,深达皮下,创角较锐,创缘整齐;3、左腰背部平腰3距后中线3.5CM处有一斜形大小为1.1  0.4CM 创口;4、左上臂上段内、后侧共有6处创口;5、左大腿上段外侧有斜形伤口。

     2、死亡原因:左腋动脉横断,结合现场大量血迹及受伤到死亡的时间长短分析,其为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     3、鉴定结论:死者袁XX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刺断腋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七、办案民警情况说明(廖XX、鞠XX、梁X)

    民警证实:民警赶到现场通知了救护车到现场,但现场非常混乱,部分村民对袁X进行殴打,村书记林X也被村民殴打,村民不准救护车开走,整个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,后民警鸣枪示警后救护车才开走。后袁XX到医院死亡。在场群众对民警也进行辱骂和殴打、抓扯、阻拦医生抢救。

八、赔偿情况

    袁X家人对死者家属赔偿了21万元,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。死者家属也请求对袁X减轻处罚。

九、当地村民联名写了情况反映和请求,对该案发生的情况作了说明,强烈要求法院对袁X从轻和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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