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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
2009-01-05 02:47:56 来源:
| 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|
| (一)侦查羁押期限 1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,不得超过2个月; 2、案情复杂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延长1个月: 3、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,可以延长2个月; 4、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,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可以再延长二个月; 5、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,重新计算期限。 (二)强制措施期限 (三)审查起诉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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